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大学路南延(江扬路-开发路)三期建设工程水泥稳定碎石
预招标文件
招 标 人: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发 放 日 期: 2021年 12 月 17 日
前 附 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
1 | 项目名称 | 大学路南延(江扬路-开发路)三期建设工程水泥稳定碎石采购 | ||
3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4 | 招标内容 | 水泥稳定碎石 | ||
5 | 服务内容 | 见附表 | ||
6 | 交货期 | 中标签订合同后的3天之内 | ||
7 | 服务内容/服务承诺 | 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 ||
8 | 服务地点 | 招标方指定的地点 | ||
9 | 招标单位 | 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10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 | ||
11 | 投标有效期 | 从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 | ||
1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年 12 月19日下午 5:00 (北京时间) | ||
13 |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 扬州市立新路14号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技术部 | ||
14 | 开标会时间 | 另 定 | 地址 | 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
15 | 标书装订 及密封要求 | 所有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的名称。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 。 | ||
16 | 其他 | 1、 下文中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2、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此次为预招标,2022年1月1日前未收到供货通知则招标作废 | ||
18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立新路14号 电 话:18952758166 联系人:陈佩 |
一、总 则
1、招标项目概况
1.1 因上善公司大学路南延三期工程需采购水泥稳定碎石,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投标费用
2.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应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4.2代理人具有针对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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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规格要求。
1、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
产品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招标控制价(13%税)(元/ 吨) |
水泥稳定碎石 | 水泥含量4.5% | 吨 |
| 190 |
三、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应根据清单货物名称样式数量及尺寸要求等分别报价。
2、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正本必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正本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字样。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此报价为材料送达招标方指定地点的价格。
5、包装要求:
所有包装必须经得起陆上,水上的运输,卖方应对包装的所供货物负责,使其到达目的地后完整无缺,卖方负责提供所有的包装(注明免费)。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卷别;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上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印鉴。
3、投标截止期
3.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文件前附表指定地点。
3.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撤回投标文件。
4.2投标文件的修改应按本文件相关条款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字样)。
4.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未确定中标人前,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
五、评标
1、投标文件的评审工作在评标监督小组的监督下,由招投标小组负责进行。招投标小组成员应认真阅读投标文件,严格依据国家和省市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精神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依法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本工程采用 固定单价 报价方式,包含运抵招标人项目现场,验收合格,卸货至招标人指定位置,含税等一切费用,最终结算总价根据最终实际采购数量和固定单价确定。
3、评标小组采用合理低价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4、本次招标确定一家供应商为中标单位。
5、如果遇到相同报价的情况,由招标比价小组进行评审决定。
六、主要合同条款:
①产品名称、数量(按实际结算)、单价(含运费、摊铺费)、供货时间。
②供货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③交货地点、方式(按需方要求分期分批运至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④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费用负担(供货方负担)。
⑤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包装标准。
⑥验收标准和提出异议期限:由招标方验收员按照国家标准抽样验收。若达不到标准要求,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⑦结算方式及期限:按合同约定付款。
⑧违约责任。
⑨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如当事人协商不成,由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二)起诉至当地法院裁决。
⑩其他约定事项。
投标书
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们 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投标。
1.我们愿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条款、要求,提供所需的招标货物及一切相关的服务,投标价为水泥稳定碎石(水泥含量4.5%) 元/ 吨 。
2.如果我们中标,我们将在 之后的 天内交货。
3.我们同意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本投标文件在有效期内,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入围,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直至合同生效。
4.我们同意提供招标人要求的有关本次招标的所有资料。
5.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投标价最低的投标,并有权拒绝所有的投标。
6.如果我们中标,为执行合同,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履约保证。
投标人名称:
(盖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2、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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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 别 | 制 造 厂 商 | 价格 | 备注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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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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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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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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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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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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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条件 | (指定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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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货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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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全称:(盖章或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说明:1、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方案;
2、此表一式两份,按招标文件要求封装,装入正本袋中。
3、如因投标人填写有误,导致无法唱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授权委托书(如有)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4.制造商授权书格式(如有)
制造商授权书
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位于(制造厂家地址)的(制造厂家名称)是有声望的制造(货物名称和描述)的制造者,在此授权(代理机构名称和地址)就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用我厂制造的货物递交投标文件,并与买方进行后续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
我方在此保证为上述公司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货物按照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规定提供全部质量保证。
制造厂家:
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